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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中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度“双随机一公开”检查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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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巴中残联 文章来源:巴中残联 点击数:2999 更新时间:2018/2/2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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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“双随机一公开”监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,切实做好我会“双随机一公开”随机抽查工作,结合实际,制定我会2018年度“双随机一公开”随机抽查工作计划。
一、目标要求
按照“依法监管、公正高效、公开透明”原则,转变监管理念,创新监管方式,规范监管行为,提升监管效能,逐步建立健全市残联随机抽查工作制度,切实做好本项工作。
二、主要工作
(一)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多部门监管事项清单制度 要对照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,科学整合检查项目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,要根据法律法规、部门“三定”等有关职责分工,对照权责清单公布的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,编制多部门监管事项清单。事项清单要明确抽查事项、抽查依据、抽查主体、抽查方式、抽查内容等。
(二)健全随机抽查方式
1.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: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。定向抽查是指按照检查对象类型、行业、性质、经营规模、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,通过抽签等方式,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。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,通过抽签等方式,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。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要结合应用,兼施并举,确保监督执法效能。
2.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方式:可以采取科学编组、随机匹配的方式,实施全会内随机、各科(室)内随机从《巴中市残联工作人员名单》中随机选派。被抽取的检查工作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,应当回避,并重新抽取检查人员。每次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。
(三)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
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,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扰民,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,可以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,但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比例不得低于《巴中市残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》规定的抽查比例要求;采取区域定向与行业定向相结合方式抽取检查对象的,可以结合实际适当提高比例。对被投诉举报、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、失信等情况的用人单位,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,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。
(四)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
各科(室)组织实施“双随机一公开”监管工作,应当按照“谁登记、谁检查、谁录入、谁公开”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,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,并在行政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巴中市残联网站向社会公布,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和规范。
要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,依法依规严格惩处,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,接受社会监督。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,要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,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
建立领导小组,由理事长担任组长,副理事长担任副组长,各科(室)负责人为组员。各科(室)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视和学习,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。
(二)严格落实责任
制定检查计划表,明确工作进度要求,落实责任分工,强化过程管控,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,抓出成效。
巴中市残疾人联合会
2018年2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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