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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元旦、春节期间廉洁过节的提示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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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巴中残联 文章来源:巴中残联 点击数:1993 更新时间:2018/2/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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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残联全体干部职工:
2018年元旦、春节将至,为驰而不息纠正“四风”,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,营造廉洁节俭的良好氛围,现将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。
一、加强思想教育,层层落实责任
元旦、春节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纠正“四风”的重要时段和关键节点。请党组成员、各科室、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,强化责任意识,把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摆上议事日程,层层传导压力,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。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,通过学习会、廉政短信、廉政微信等方式,及时向党员干部提要求、打招呼,克服侥幸心理,进一步树牢遵规守矩、廉洁自律、厉行节约的意识。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科室、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,要认真履行“一岗双责”相关要求,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,切实将作风建设抓在手上、放在心上、扛在肩上。
二、严明纪律规矩、确保令行禁止
各科室、直属事业单位要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、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及相关实施细则,坚决纠正“四风”。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,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,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、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,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、奖金、福利、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,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,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,严禁公车私用,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,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,严禁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。
三、加强监督检查,严肃执纪问责
各科室、直属事业单位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切实加强监督管理。对发现的我行我素、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,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、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市政府九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行为,发现一起,坚决查处一起,从严从重追责。
中共巴中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
2017年12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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